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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变更登记

信息来源于:麻栗坡在线 发布时间:2012/9/6
名    称 内    容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十五条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文件([1992]计费字414号)、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财政部文件计价格(1999)1707号、云价费发(1999)368号

收费标准: 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变更登记费:300元

法定办理时限: 自发出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准或不准的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行政许可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申请→受理(发受理通知书)→审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一)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的目录:

a.名称变更: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b.企业住所变更: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新住所证明;变更住所跨登记机关辖区的,应向迁入地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迁入地受理的,由原登记机关将企业档案移送迁入地登记机关;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c.投资人姓名和住所变更: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因转让或继承致使投资人变化的),转让协议书应载明转让金额、转让方式、债权债务承接等问题;

4、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证明;

5、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d.经营范围及方式变更:

1、《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投资人签字);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改变出资额和出资方式的文件;个人独资企业改变出资方式致使个人财产与家庭共有财产变换的,提交改变出资方式的文件;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e.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要求:

1、《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申请书》(领取,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投资人签字),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规定提交的其它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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