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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

信息来源于:麻栗坡在线 发布时间:2012/9/6
名    称 内    容





行政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

收费依据: 无

收费标准: 无

法定办理时限: 无。承诺时限:提交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5个工作

日内办结。

行政许可实施程序: 申请→受理(发受理通知书)→审核→准予行政许可决定

申请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需提交的材料的目录:

1、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决文书;

3、成员大会、成员代表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营业执照;

5、清算组全体成员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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