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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信息来源于:麻栗坡老山网 发布时间:2014/10/21
关于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
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加强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建设和政权建设,深化党务政务公开,强化权力监督,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稳步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等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此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推进党和政府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进程,增强党和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开放度,以厘清职权、规范用权为重点,以公开示权、阳光用权为核心,以制度创新、构建体系为抓手,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为基础,以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方式、增强动力和活力为目标,以权力制约、民主监督为保障,在全县全面推行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逐步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促进县委决策科学民主、廉洁高效,推动麻栗坡经济社会实现跨越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对公开的事项,依照公开的范围和程序及时予以公开,逐步实现县委权力运行公开化、透明化、科学化、制度化。
(二)坚持客观全面、适度公开的原则。正确处理好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公开内容应全面、客观、真实、具体,公开形式应简便、实用,确保及时性和经常性。
(三)坚持大胆实践、积极稳妥的原则。从实际出发,做到积极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既要勇于实践、大胆探索,又要精心组织、稳步实施。
(四)坚持求真务实、注重实效的原则。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把提高行政效率、规范权力运行、扩大知情权和参与权、便于监督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提高公开的质量。
(五)坚持分步实施、有序推进的原则。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好工作,积极总结好的做法和经验,提升全县党务工作整体水平。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运行机制
1.厘清职权。按照县委职责分工,认真清理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力,对超越职权范围的职权予以纠正,对职能交叉的予以厘清,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对履行职能不到位的予以强化。
2.规范程序。根据清理出的职责和权力,按照依法、高效、规范、实用的原则,抓住政策、执行、结果等主要环节,编制并公布职权运行流程图,进一步明确行使职权的条件、承办主体、运行步骤、监督环节、举报方式等。
3.搭建平台。在麻栗坡县政务网开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专栏,将县委职权、政策法规等内容进行固定公开,对县委政府“三重一大”事项(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动态公开,进一步实现全县党务工作和政务工作的一体化网上公开。并综合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公开栏、新闻发布会等载体健全平台,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建立完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载体。
4.公开运行。充分利用公开平台,按照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实行权力运行全程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重要人事任免,县委管理干部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事项。
5.完善制度。按照科学、规范、实用的原则,不断完善县委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等各项决策制度。重点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县委常委会集体票决制度、“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建设、执法和物资采购制度等权力制衡制度和“两代表一委员”(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县委重要会议制度等监督制度,认真执行县党政领导班子重大事项报告备案制度。
(二)建立监督机制
1.整合监督力量。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同时要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政协民主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全方位监督体系。
2.畅通监督渠道。实行县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咨询和引入第三方评价制度,党内情况通报制度等,定期组织党员、群众对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情况进行评议。
3.加强情况反馈。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办公室负责收集整理党员、群众意见,建立反映问题处理工作机制,及时对反映的问题明确纪委督办落实,办理结果及时进行反馈、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保障机制
1.健全组织机构。成立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和专门机构,进一步明确职责和任务。
2.积极探索实践。以完善制度、健全机制为重点,解放思想、勇于创新,针对新情况,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提出新措施,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可行性和有效性。
3.加强监督检查。认真解决和纠正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进行监督检查。
四、工作范围
县委全委会、县委常委会、县委常委班子成员、县委各职能部门。
五、工作方法和步骤
(一)厘清职权(2013年7月)
清理和确定县党代会、县委全委会、常委会及其成员,县委各部门职权,对职能交叉的予以理顺,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编制并向社会公开职权目录。
(二)查控风险(2013年8月)
抓住县委权力运行容易出现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的关键环节,查找廉政风险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切实防范权力运行风险。
(三)制定流程(2013年8月)
对县委权力逐项绘制流程图,明确行使权力的主体、条件、运行步骤、目标要求等,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重点围绕“三重一大”编制好权力运行流程。
(四)健全完善运行制度(2013年8月)
按照科学、规范、实用原则,以“三重一大”事项公开为重点,制定完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工作责任追究办法、新闻发言人制度和网络发言人制度;完善县委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听证咨询、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决策、重大事件处置通报、大额度资金安排使用制度;制定党代表参与县委决策以及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社会评价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县委事务例行公开、党政正职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调整全委会票决、“三重一大”票决、“党代表提案”、县委常委会提前预告等制度;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办法、工作人员调动管理办法和党务公开目录。
(五)抽取试点单位(2013年8月)
在全县范围内选取县纪委、县发展和改革局、县财政局、麻栗坡民族中学、下金厂乡、文山麻栗坡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6个单位和企业启动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先行试点工作,实现权力运行和权力监督的电子化、标准化、网络化,确保全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机制顺利推进。
(六)实施公开(2013年8月)
1.把县委职权目录、权力运行流程图、廉政风险点以及制度规定等,以建立公开网站,设立固定公开栏、开辟电视栏目等形式实施公开。根据公开的内容和要求,明确公开主体,规范公开程序,确定公开时限,完善公开方式,确保公开效果。
2.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对公开内容进行认真梳理、细化,制定详细具体的公开目录。本着因内容而宜、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原则,按照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的不同要求,根据公开的内容,分别确定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和监督措施。
3.不断完善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的监督机制和保障机制。一是实行新闻发言人制度,对重大事件、重大决策或其他需向公众公开的事项予以公开和说明。二是落实党代表等参与县委决策制度,视情况邀请部分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列席党组织会议,了解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或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的重大事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研究与讨论过程。三是强化监督机制。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行政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采取设立意见箱、开通监督电话、实行网络监督,聘请监督员、成立监督小组、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评议等形式,畅通监督渠道,完善监督措施,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全天候的监督网络平台。
(七)狠抓长效机制
收集整理汇编相关资料,建立台帐,反馈信息,归档管理。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做出处理或整改,并将结果向党员反馈;对公开的信息资料及时登记归档;对运行情况进行全面总结,逐步建立健全“按月上报、按季小结、半年检查、年终考评”的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长效机制,实现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一把手要亲自抓,并明确专人具体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及时解决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突出重点,强化落实。在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中,各单位要围绕编制职权目录、制作职权运行流程图、创新公开平台等工作重点,强化落实,提高质量,促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取得突破。
(三)注重创新,有序推进。既要以发展的眼光、改革的办法、创新的举措来推动各项工作,又要充分估计到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提前谋划解决问题的对策和办法,分阶段、分步骤稳步推进,以提高工作的综合效果。同时,不断在工作中总结经验,把握规律,努力摸索出一套科学、高效的工作程序。
(四)积极稳妥,力求实效。推进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取信于民的阳光工程,任务繁重,涉及面广,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各级领导务必高度重视,自觉服从工作大局,各部门单位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要把推进基层党组织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作为增强班子团结、协调和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加快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附件:中共麻栗坡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标准
中共麻栗坡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标准

一、探索建立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模式
(一)确立公开主体
1、县党代会;
2、县委全委会;
3、县委常委会;
4、县纪委全委会及常委会;
5、县委组成部门(县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政法委等)。
(二)明确公开内容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改革、重大项目、重大投资等重要决策部署及执行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等情况。
2、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理论学习计划及落实、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及落实等情况。
3、党的组织管理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换届选举,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创先争优,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管理和使用,党员权利保障等情况。
4、领导班子建设情况。县级党的地方组织领导班子职责分工、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执行民主集中制,召开民主生活会,年度考核评价等情况。
5、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县管干部的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奖惩,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6、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接待来信来访、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办理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重要事项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处理违纪党员等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三)规范公开程序
1、制定目录。由县委组织制定《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目录》,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及时公开已经审核确定的目录内容,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要经集体研究确定。
3、收集反馈。广泛收集党员群众对党务公开的意见和建议,经研究处理后及时反馈,必要时以适当方式公开。
4、归档管理。党务公开电子文稿和纸质资料档案实行统一登记、分类存放,确保资料齐全、管理规范、便于查阅。
(四)确定公开时限
公开的时限应与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公开党的有关政策法规,党组织议事规则、工作程序等。
2、定期公开。主要公开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如工作机构设置、领导分工、工作制度和工作计划等。
3、即时公开。主要公开临时性工作,如评先评优推荐情况、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五)完善公开方式
公开方式的选择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通过党内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
3、通过单位局域网、互联网党务公开网站和媒体进行公开;
4、通过党务政务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平台进行公开。
5、其他适合的公开方式。
(六)建立保障制度
1、例行公开制度。列入党务公开目录的事项,应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规定,及时主动公开。
2、依申请公开制度。对申请的公开事项,可以公开的,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应向申请人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说明情况。
3、监督检查制度。县委要加强对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党务公开社会监督员、意见反馈等制度,对党务公开实施经常性的监督。
4、考核评价制度。把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情况作为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年度工作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适时组织党员对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情况进行评议,并及时公布评议结果。
5、责任追究制度。出台《县级党的地方组织党务公开责任追究办法》,对不按规定公开或弄虚作假的,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探索建立科学的县委县政府权力配置和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一)厘清职权
1、县党代会职权;
2、县委全委会职权;
3、县委常委会职权;
4、县委书记及其他县委常委职权;
5、县委组成部门职权;
6、县政府常务会议职权;
7、县长、副县长职权;
8、县政府工作部门职权;
9、其他有关县直单位职权。
(二)科学配权
1、科学界定县委、县政府职权范围,明确县委决策权与县政府执行权的关系。
2、对县委、县政府职权交叉的予以理顺,对权责不清的予以明确,尤其加强对县委书记、县长职权的规范。
(三)编制流程
将清理确定的职权逐项绘制出流程图,明确权力运行每个环节的主体、条件、目标、时限、要求等。
(四)公开运行
1、建立并向社会公布县委及其组成部门和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职权目录和职权运行流程图。
2、公开决策、执行、监督的过程和结果。
(五)建立制度
1、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程序规则;
2、县委县政府新闻发言人制度;
3、县委县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社会监督员制度;
三、探索建立县委县政府权力监督制约和预防腐败机制
(一)明确廉政风险主体
1、县委领导及其组成部门;
2、县政府领导及其工作部门;
3、其他有关县直单位;
4、乡(镇、办事处)。
(二)查找廉政风险点
结合清权确权,围绕设权风险、自律风险、制度风险、操作风险、绩效风险等方面,全面查找县委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权力运行中的风险点。
(三)确定风险等级
根据风险点可能对党、国家和社会造成的损失和危害程度,将风险划分为高、中、低三个等级。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确定后要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制定防控措施
1、分权防控。在清理和配置权力的环节中,注重分散和制衡,力求建立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
2、程序防控。在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的环节中,建立科学严谨的操作程序,把公开贯穿于权力运行的全过程,以规范完整的程序有效约束权力行使。
3、科技防控。运用现代信息技术,积极推行网上审批、网上监督、网上公开和网上服务。
4、制度防控。围绕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建章立制,探索建立风险提示、预警处置等制度,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严格监督和问责,最大限度减少因制度漏洞出现的风险。
四、探索建立县委县政府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一)制定规则
1、制定《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县委常委会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
2、制定《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规则》,明确县政府常务会议议事决策的范围与内容、程序与形式、执行与监督、评价与问责等。
(二)规范程序
1、调查研究。围绕拟决策事项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拟定初步方案,并对每个方案的利弊得失进行分析、评估和预测。
2、征求意见。健全群众参与决策制度,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或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通过社会公示、听证会、座谈会或个别走访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民主党派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反映民意,集中民智。
3、风险评估。建立完善部门论证、专家咨询、公众参与、专业机构检测相结合的风险评估工作机制,凡涉及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事项和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都要进行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控性评估。
4、集体决策。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由集体讨论决定。发挥“票决制”在集体决策中的作用,坚持少数服从多数,以多数人的表决意见形成决策。
5、跟踪反馈。对已定的决策事项进行跟踪督查,广泛收集利益相关方面和社会公众对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并根据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对决策予以暂缓执行、停止执行或者修订完善的决定。对违反决策程序造成决策失误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建立制度
1、《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公示制度》;
2、《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群众咨询听证制度》;
3、《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专家论证制度》;
4、《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报告制度》;
5、《县委县政府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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